2017年度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综述(下) | 阳光解读
编者按
近年来,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变化很快,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政策与法规的变动也很大,对外承包企业应密切关注和适应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这些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和遵守新修订后的对外承包工程政策与法规,否则一方面可能落伍于市场趋势,落入对外承包工程市场“食物链”或“价值链”的底层,另一方面还可能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法律责任。阳光所合伙人宋玉祥律师根据自己多年工作经验,对2017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动态、发展趋势以及政策与法规的变化做出了综合评述,希望对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有所启发和助益。昨天,我们推出了该报告的第一部分2017年度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综述(上),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今天我们继续推出文章第二部分,干货满满,精彩继续。
文/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 宋玉祥
(接上期)
(四)综合服务承包或“投建营一体化”的趋势
无论中小对外承包企业是否认清、是否愿意面对、是否适应这个现实,“投建营一体化”都已成为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重要趋势。我国顶级承包商,特别是“中”字头的央企承包集团,都已建立和健全包括投资、融资、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境外项目运作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出现了集上述能力于一身的综合服务商,例如中铁建、中铁工、中建、中交、中电建、中能建、中冶和中国化学工程等传统的央企承包集团,大都设立了海外投资公司,具备了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与此同时,传统的境外投资企业集团,也在加强自身的工程建设能力的建设,将自己打造成同样具备上述全产业链能力的综合投资商。这种全产业链的境外绿地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在行业内被贴上了新的术语标签——“投建营一体化”。
面对“投建营一体化”的国际工程市场趋势,以及上述超级的综合服务商,我国对外承包企业的层次划分和鸿沟将更为明显,对外承包中小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活动将变得更加艰难,承包利润率将变得更薄,承包风险将变得更大,迈向对外承包工程市场“食物链”或“价值链”高端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五)以前期规划拉动EPC承包的新模式
面对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激烈竞争形式,某些具有战略眼光的中国承包商开始另寻他途,除投资拉动EPC承包的运作模式外,开始向项目前端的前期规划延伸,从告诉境外业主“我能做”、“我为你找钱”、“我出钱”,到告诉境外业主“你需要什么项目”发展,为业主甚至项目所在国政府做项目前期规划甚至产业规划,以前期规划拉动项目机会。
例如,2017年4月,多家大型承包商,包括葛洲坝、中土公司、中国恩菲、长江院等,参与在非洲的南非约翰内斯堡设立了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公司(COIDIC;参与股东如下图),拟股本规模5亿美元,它目前我国第一家,也是目前全球范围内资金规模最大的专业从事海外基础设施前期开发的企业。
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公司股东架构图
根据COIDIC董事长周超的阐述,COIDIC的经营主业为“海外PPP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即通过投入资金、整合资源,围绕工程技术、法律、融资三方面开展前期开发工作,将基础设施项目概念和规划蓝图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可投资、可融资成熟项目,孵化和创造成熟基础设施项目供应,改变目前非洲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上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无效和低端供给局面,推动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目标是“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企业开展海外基础设施投资最具影响力的‘项目孵化平台’,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基础设施投资合作的‘桥头堡’”。
以前期规划拉动项目机会的项目运作模式,为我国对外承包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市场思路,相信COIDIC这种国际工程市场开发思路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开花结果。
(六)对外承包企业海外交易的新模式:海外收购
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来说,海外收购并非一个新的交易模式。但对于传统的中国承包企业来说,海外收购确是相对陌生的、新的交易模式。近年来,积累了丰厚实力的对外承包企业,特别是“中”字头的央企承包集团,在夯实传统承包工程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尝试海外收购,例如,在2017年底至2018年初,中国电建收购了欧洲知名设计咨询公司意大利吉泰(Geodata)、中国交建收购了加拿大知名工程公司Aecon等,这在我国传统的对外承包工程行业是难以想象的。
对于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海外收购的目的,据笔者观察,一方面,通过收购海外知名工程公司,可以获得境外优良工程资产,扩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绕过境外项目所在国关于当地工程资质的要求,利用被收购的当地工程公司的工程资质,直接在当地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因此,具备条件的我国大型承包商,特别是央企承包集团,不妨考虑采用海外收购交易模式,加快国际化布局,特别是抢占欧美发达国家的工程承包市场。
(七)基金助力国际工程市场
基金,特别是产业基金介入国际工程市场,是近年来国际工程市场出现的新现象。但基金并非以承包的口径,而是以投资的口径间接切入国际工程市场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境外项目注入部分股本金,解决项目股本金不足问题,以协助项目获得债务融资(典型的为银行贷款),特别是在境外大型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项目上,这间接创造了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项目机会。同样,对于我国大型承包企业以参股投资拉动EPC承包的项目,基金也能协助我国承包商解决部分股权投资问题。
上述基金除先前设立的国家间政府层面的基金(如丝路基金、中拉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和中欧一带一路产业基金等),企业层面设立的该类基金也越来越多,特别是“一带一路”主题的基金,如中信一带一路基金、光大一带一路基金、中融一带一路基金和国投瑞银新丝路基金等。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应主动了解上述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对境外项目的参与机制,以在必要时引入上述基金,助力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开发,实现对外承包企业和基金的双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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